招标编号: | HYQZFCG-询采-2011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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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1.06.25 |
截止日期: | 2011.06.29 |
招标业主: | 淮阴区防汛防旱指挥部 |
招标代理: | 北京德基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淮安) |
地 区: | 淮安市 |
内 容: | 报价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如下: (1)具有《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条件; (2)报价人所报送水车的生产厂家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3)报价人所报送水车的生产厂家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4)报价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 (5)报价人须具有销售所报送水车的成功案例; (6)报价人不是所报送水车的生产厂家的,须具有所报送水车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
设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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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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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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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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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水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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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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罐体容积不低于10立方米,选用Q238优质碳钢制作底盘为东风原厂生产,康明斯190马力发动机,带空调和方向助力,车后工作平台安装高压水枪可360度全方位旋转,喷水形状可连续调整为:直冲状、大雨、中雨、毛毛雨。洒水宽度≥18M,水枪射程≥38m,流量800L/min带安全护栏,带消防接口,带自流阀,带自吸功能,车后配置4个喷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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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备在交货时必须具有国家质检部门出具的相关合格证明;
2、 产品质量按照国家规定严格实行“三包”,成交人在质保期内对所有货物免费保修并负责维修期间往返运费,保修期满后仅收取适当工本费;
3、如产品在质保期内发生故障,成交人不能在远程成功指导立即修复故障的,应在接到采购人报修电话后12小时内到达现场,对使用确需更换的部件应在24小时以内提供同等质量、性能的备件,确保其产品的正常使用;七天内必须以同样的品牌、规格或更高级的部件更换到位,否则采购人将按每天扣除双方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三作为惩罚;
4、上述要求低于生产厂家服务承诺标准的,以生产厂家承诺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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