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广高速济南连接线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济广高速济南连接线工程已由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鲁发改能交[2011]30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建设资金由业主筹集,招标人为济南市公路管理局济广高速济南连接线建设项目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招标项目建设内容的招标代理服务工作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1项目概况
项目主线起自济广高速现天桥立交处,沿二环西路建设高架桥,止于段店立交北侧桥台处与段店立交相接,设置匡山互通立交,并在济齐路、规划清河南路、张庄路北、张庄路南设置4对8条匝道桥连接地面道路,路线长约8公里。北园高架连接工程起自现北园高架黄岗路西侧,向西经匡山互通立交跨过规划航天路后连接地面道路,并在济齐路西侧设置1对2条匝道桥连接地面道路,路线长约2.2公里。
桥梁结构形式:基础采用桩基,下部结构采用双柱式墩,上部结构以采用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为主。
2.2标段划分及招标代理服务范围(具体见下表):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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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长度
(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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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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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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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广高速济南连接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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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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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广高速济南连接线建设项目路桥工程施工、监理服务的招标代理工作,共含6个施工标段、1个监理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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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济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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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表中的招标代理服务工作为:资格预审阶段包括:资格预审文件的印刷,资格预审公告发布,资格预审文件的出售、补遗、申请文件收回、评审,评审报告的印刷;招标阶段包括:招标文件的印刷,招标公告(若需)的发布,设计介绍和现场考察(若需)的组织,标前会议,补遗,控制价或标底的编制,投标文件的受理,开标,评标,评标报告的印刷;合同签订阶段的相关工作;以及须由代理单位承担及参加的一切与招标活动相关的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或原建设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质。自2008年1月1日以来应至少承担过3项公路路桥工程招标的代理服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进行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 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须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6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公路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向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完善本单位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核查时不予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6月15日至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至山东省济南市山大路149号六楼607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文件全部现场发售,不采用邮购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7月5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山东省济南市山大路149号十楼会议室招标人投标文件受理处。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业 主: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
招 标 人:济南市公路管理局济广高速济南连接线建设项目办公室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路149号
邮 编:250013
电 话:0531-86556077
传 真:0531-86556077
联 系 人***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济南分行朝山街支行
账 号:531902492510401
开户名称:济南市公路管理局济广高速济南连接线建设项目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