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1.0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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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哈密市人民法院 |
招标代理: | 哈密众合恒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哈密市 |
内 容: | 建设规模:624㎡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
招标公告 2011-06-13 18:58
哈密市人民法院哈密市花园乡人民法院工程,经哈地发改投资[2010]3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规模:624㎡。建设地址:***
一、工程内容: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二、招标条件:
1、施工企业资质要求: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
三、报名时间:自登报之日起5日内(含5日)的19:30分截止(节假日顺延)
四、招标单位:哈密市人民法院
五、招标代理公司:哈密众合恒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存军 电话:***
六、报名条件:报名单位必须持代理机构审定后的介绍信报名
七、报名地址:***
联系人:田艳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