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1.0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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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1.06.14 |
招标业主: | 如东县大豫镇人民政府 |
地 区: | 如东县 |
内 容: | 标段一:丁家店村7、13组路2760米(丁店大桥东),闸东村1、2组中心路1733米,合计4493米。 标段二:兵房居委会老酱油厂路、2组路、粮站路1322米,强民村9组横路1160米,合计2482米。 标段三:周墩村北二排八至十贯路2252米,豫东村北三排四至六贯路2192米,合计4444米。 标段四:南坎社区北八组南十二组路2366米。 |
如东县大豫镇人民政府决定对大豫镇2011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工程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工程为2011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程,本工程共为四个标段:
标段一:丁家店村7、13组路2760米(丁店大桥东),闸东村1、2组中心路1733米,合计4493米。
标段二:兵房居委会老酱油厂路、2组路、粮站路1322米,强民村9组横路1160米,合计2482米。
标段三:周墩村北二排八至十贯路2252米,豫东村北三排四至六贯路2192米,合计4444米。
标段四:南坎社区北八组南十二组路2366米。
2.工程标准:
农村公路四级标准,抗折强度不小于4.0兆帕。路基宽4米,路面宽3米,板厚15厘米,其中闸东村路基宽4.5米,路面宽度3.5米,板厚15厘米。路基按设计方案进行加固补强。
3.工程招标范围:
水泥砼路面工程施工(路基工程按加固补强经费方案执行)。
4.发包方式:本工程采用招标发包。
5.工期要求:每个标段均为120日历天;
6. 质量目标:合格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资质:投标单位必须具有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2.项目主要人员
A.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专业注册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需带原件)。持有《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
B.投入主要机械、测量、质检仪器设备情况、资金准备情况、投标报价、
C.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专职安全员持《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注:县外投标人须带原件备查);企业简介;近两年本企业承担工程简历及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
3.其他:无
三、有关事项:
1.请凭投标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
2.现场考察:
t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各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考察。
3.标前会议:
t招标人不召开标前会议。
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图纸有疑问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天前以传真等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1天前以传真等书面方式回复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5.投标、开标会根据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项目负责人***
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提交人民币 50000元/标段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形式: 银行汇票
招标人:如东县大豫镇人民政府
地 址:***
邮政编码: 226412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