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1.0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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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1.06.21 |
招标业主: | 佛山市高明西江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 |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佛山市 |
内 容: | 建设规模:该工程占地面积约50亩,建筑面积3万多平方米。设计内容包含多功能演艺厅、多功能小剧场(会议厅)、小型电影厅、公共文化展示区(培训、展览)、文化艺术广场和艺星苑(休闲商贸)等六个功能项目工程。 |
关键词: | 设计 |
一、项目名称:
佛山市高明区文化中心工程设计竞赛
二、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佛山市高明西江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
2、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文化中心工程设计竞赛
3、项目地址:***
4、建设规模:该工程占地面积约50亩,建筑面积3万多平方米。设计内容包含多功能演艺厅、多功能小剧场(会议厅)、小型电影厅、公共文化展示区(培训、展览)、文化艺术广场和艺星苑(休闲商贸)等六个功能项目工程。
5、投资预算:总投资约20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约12000万元)。
6、资金来源:自筹。
三、投标人报名的要求:
1、投标人至少应满足下列其中一项:
(a)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b)同时具有建筑工程设计行业甲级和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2、投标人如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可以通过联合体的方式参加投标,但必须以具备上述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为牵头单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成员各方共同签订的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专业内容,联合体成员两方共同承揽同一专业内容,以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进行资格审查。本项目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三家。
3、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国外的须具备相应的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其余各专业负责人***
4、招标人鼓励国内外知名建筑师或外国设计企业参加设计招标竞赛。建筑师或外国设计企业必须选择至少一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设计资质并符合资质要求的设计企业进行合作,参加设计招标竞赛。
四、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国内企业应当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材料:
(a)营业执照;
(b)资质等级证书;
(c)联合体协议(如有时);
2、外国企业应当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要求有外国企业所在国官方文字与中文译本两种文本。包括:
(a)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
(b)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核发的设计许可证明;
(c)联合体协议;
除以上证明材料外,均应提供: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盖公章)
2、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盖公章)
上述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和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
五、竞赛方式
1、竞赛形式
本次竞赛方式采用资格预审的形式,邀请具有相关设计经验或相应设计资质的5家设计单位或设计联合体正式参赛,未获邀请的设计单位提交的成果不予受理。
2、竞赛奖金及成本补偿费
本次竞赛,将评选出2个优胜方案,其中最优方案的设计单位(或
联合体)获得设计合同,不再另行补偿任何费用;另一家优胜
设计单位获得30万元人民币的竞赛补偿费(含税金);其余的参
赛单位各获得15万元人民币的竞赛补偿费(含税金)。
设计成果经专家评定为无效方案的设计单位将不能获得竞赛成
本补偿费。
六、预审办法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七、报名和发售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 6月 20 日至 21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并同时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每份300元(由招标代理公司收取),售后不退。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81号(即华阳市场入口处)
电话:***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西江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生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