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盐政采(2011)E3-1 |
---|---|
加入日期: | 2011.06.02 |
截止日期: | 2011.06.09 |
招标业主: | 海盐县地方税务局 |
招标代理: | 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 区: | 海盐县 |
内 容: | 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海盐县地方税务局委托,就海盐县存量房交易评税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谈判项目编号:盐政采(2011)E3-1
二、谈判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通过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系统设计方案,建立海盐县范围内各镇、街道、开发区可交易的约4.2万套存量房基本信息库,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
标项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海盐县存量房交易评税项目
|
1.0
|
套
|
通过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系统设计方案,建立海盐县范围内各镇、街道、开发区可交易的约4.2万套存量房基本信息库,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