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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11.05.31 标签: 重庆市招标 
招标编号:津采招JJCG2011-H15号
加入日期:2011.05.31
截止日期:2011.06.21
招标业主:江津精神康复院
招标代理: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区:重庆市
内 容:医用电梯 2 层站门:5/5/5;承重:1600Kg; 速度:1米/秒;有机房。 医用电梯 3 层站门:4/4/4;承重:1600Kg; 速度:1米/秒;有机房。 客用电梯 1 层站门:6/6/6;承重:1000Kg; 速度:1米/秒;有机房。
 
招标公告正文

采购编号: 津采招JJCG2011-H15号

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区交易中心)根据江津区财政局下达的采购任务通知,对江津精神康复院电梯以公开招标方式实行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分包号
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所在地
投标最高限价
(万元)
投标保证金
(万元)
1
江津区精神
康复院电梯
江津区精神
康复院新址
141.3
1.4
分包号
名 称
数量
(台)
建议品牌、规格
单 价
备 注
1
医用电梯
2
层站门:5/5/5;承重:1600Kg;
速度:1米/秒;有机房。
 
 
医用电梯
3
层站门:4/4/4;承重:1600Kg;
速度:1米/秒;有机房。
 
 
客用电梯
1
层站门:6/6/6;承重:1000Kg;
速度:1米/秒;有机房。
 
 
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电梯生产厂家或者是厂家委托的一级经销公司;
2、投标人提供的生产厂家的医梯生产资质达到B级或以上资质、安装公司的安装资质达到A级资质;
3、投标人提供的生产厂家的客梯生产资质达到A级资质、安装公司的安装资质达到A级资质;
4、投标人需提供所投标产品的《特种设备代理授权书》、《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5、投标人应提交电梯制造商对本项目电梯出具的电梯安装委托书。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招标文件发布时间:2011年5月31日。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及全部相关资料,投标人自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上下载。
(三)投标地点:区交易中心开标室。
(四)递交标书开始时间:2011年6月21日14:30时。
(五)递交标书截止时间:2011年6月21日14:50时(并缴纳标书费500元/套)。
(六)开标时间:         2011年6月21日15:00时。
(七)开标地点:区交易中心开标室。
五、投标保证金
(一)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
投标保证金通过电汇、汇票、转账等方式缴纳,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提交,不得使用现金进账。
(二)投标保证金账户(以下任意银行均可)
1、收款单位: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
2、开户行及账号
(1)保证金账户缴费银行:建行江津支行营业部
帐号:50001133600050002728
(2)保证金账户缴费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江津七贤街支行
账号:100025384260010001
3、请在空白处注明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4058477和项目名称(可以简称)。
(三)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1年6月17日18时前(以到账日期为准)。并于2011年6月20日12时前,将银行回单和投标人开户许可证递交或电邮(jyzx668@163.com)至区交易中心财务科(电邮的必须电话确认,确认电话023-47217307)。
(四)投标人应准确计算资金在途时间,如因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到帐或未及时办理确认手续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六、投标有关规定
(一)超过递交标书截止时间,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未办理保证金递交或确认,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区交易中心恕不接受,后果自负。
(二)标书费于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缴纳。未缴纳标书费的,其投标无效。
(三)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身应对考察中获取的现场资料负责。不管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踏勘过现场,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
(四)质疑:递交书面质疑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16日12时前。
(五)投标人自行承担参加本项目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险。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区交易中心。
联系人***
邮  编:402260。
电  话:(023)47217308。
传  真:(023)47217313、47217300
地  址:江津区几江办事处塔坪路219号(江津区祥瑞步行街中段津华大厦二楼)。
(二)采购人:江津精神康复院
联系人***
邮  编:402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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