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闽瑞晟漳招(2011)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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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1.05.28 |
截止日期: | 2011.05.31 |
招标业主: | 连城县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连城县 |
内 容: | 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监理单位均可提出参加投标。 |
关键词: | 监理 公路 路 |
连城县检察院至隔川公路改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瑞晟漳招(2011)017
连城县检察院至隔川公路改建工程已由连城县发改局以连发改产业[2011]86号文批准建设,该段施工图已通过审查,项目业主为连城县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 ,招标人为连城县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该项目路线起于连城县检察院附近,途经狮陂、波洋、张屋,讫于新省道204线K20+912.5处,路线全长约4.256km。
1.2技术标准:设计荷载:本项目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采用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米,水泥混凝土路面宽度12米,其余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13)的规定与要求。
1.3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为180天,监理服务期为: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监理的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签发之日止(其中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监理单位均可提出参加投标。
2.2投标人拟派担任本招标工程项目的驻地监理工程师(含备选)须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交通厅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
2.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2.5投标人应对提供资料的内容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如发现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套取中标,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归招标人所有,其中标无效。
2.6实行押证施工制度,中标单位须持与投标书中一致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驻地监理工程师、备选驻地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办理押证施工手续;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5 月 27日至2011年 5 月 3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照常上班),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连城县交通局三楼 购买招标文件。
3.2 报名费200元,招标文件及图纸等每份1000元,售后不退。
3.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4.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年6月 16日9时 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连城县交通局三楼会议室(豸峰街莲花桥头) 。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投标人须知
1、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固定标价评分法。
2、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按5000元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连城县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连城县豸峰街莲花桥交通局三楼办公室 地 址:***
邮政编码: 66200 邮政编码: 363000
联 系 人: 李沛生 联系 人***
电 话: 13507541072 电 话:***
传 真: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