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1.0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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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1.05.30 |
地 区: | 崇义县 |
内 容: | 1 真皮+布艺沙发 玫瑰家缘613 1套 3600 2 条形会议桌 精艺1.2*0.4*0.76中纤板,黑胡桃色 40张 115 中标公示结束后3天内送货至金坑乡政府 会议椅 餐椅,全实木,黑胡桃色 80张 60 |
关键词: | 家具 |
崇义县办公家具政府采购双向询价的公告
品目 货物
名称 品牌型号 数量 预算单价(元) 投标单价(元) 投标总价(元) 售后服务 交货时间 备注
1 真皮+布艺沙发 玫瑰家缘613 1套 3600
2 条形会议桌 精艺1.2*0.4*0.76中纤板,黑胡桃色 40张 115 中标公示结束后3天内送货至金坑乡政府
会议椅 餐椅,全实木,黑胡桃色 80张 60
注意事项:
1、报价期限: 2011年5月26日至2011年5月30日16:00时,其后递交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2、以上采购项目,如未在我中心提交询价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者,须提交叁仟元保证金(户名:崇义县招标投标中心,开户行:崇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帐号:137039284000009441)并提供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后即可参与投标报价。
3、供应商可自主选择传真、现场递交报价方式投标。若因投标人过失而使投标文件迟到、遗失、或因密封不严(或未密封)、标记不明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招标人概不负责。
4、报价人的报价必须低于预算价格,并按要求填写售后服务及交货时间,否则不予受理。
5、以最低价确定供应商。若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则根据交货时间和售后服务等选择条件更为优惠的投标商为供应商。如果出现质保、交货时间、最低报价等均相同的情况,将组织最低报价的报价人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必须低于第一次报价。
6、投标单位中标后,应与采购单位签订购销合同,合同一式四份(政府采购办、崇义县招标投标中心、采购单位、经销商各执一份),中标供应商必须使用本单位(中标商)的正规发票方可结账。
7、交货地点:按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8、联系电话:0797-3817880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