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1.0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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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1.05.18 |
招标业主: | 沈阳工业大学 |
招标代理: |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
地 区: | 沈阳市 |
内 容: |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10881.3平方米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学生 宿舍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工业大学新校区C5学生宿舍楼配套工程已由沈阳开发区 招标办以关于沈阳工业大学新校园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辽计发【2003】31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沈阳工业大学,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沈阳工业大学新校区C5学生宿舍楼配套工程施工,包括生活给水增压管道工程、消防增压管道工程、生活排水管道工程、采暖外网工程、绿化工程等工程施工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
2.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10881.3平方米。结构:其他 跨度: 层数: 其他:
2.3合同估算价为110.00万元。
2.4招标范围:沈阳工业大学新校区C5学生宿舍楼配套工程施工,包括生活给水增压管道工程、消防增压管道工程、生活排水管道工程、采暖外网工程、绿化工程等工程施工。
2.5工期要求:2011年06月30日开工至2011年08月15日竣工,计划工期47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 业绩,具备 级信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在满足法律法规规定以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施工招标要求提供设计资质的,且仅为深化设计。
3.4 其他条件:投标人资格条件:1. 企业营业执照(2010年已年检);2.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 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报名要求: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05月12日至2011年05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 时,下午13:30 时至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工程招标公司117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或指定网站报名。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2.00万元;
2、投标保证金可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也可通过网银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
3、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出示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交纳凭证。投标人未能够按时前提供缴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05月12日至2011年05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 时至11:30 时,下午13:30 时至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按照网上获取的相关程序持密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获取。不具备网上支付或下载招标文件条件的地方,投标人应持单位介绍信在辽宁工程招标公司117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06月02日9时30分,地点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明湖街8号出口加工区办公楼2楼。
6.2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本次注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沈阳工业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 址: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110005
联 系 人: 鲁处长 联 系 人***
电 话: 024-25497556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农行和平大街支行
账 号: 账 号: 135601040003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