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1.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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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1.05.17 |
招标业主: | 长兴南太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地 区: | 长兴县 |
内 容: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 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凡须省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
关键词: | 公路 路基 施工招标 国道 路 |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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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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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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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凡省内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若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网站政务公告“公路工程施工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公路工程施工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名录”中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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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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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 务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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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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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营运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由投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
若采用银行信贷证明,开具银行信贷证明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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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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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 绩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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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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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6年4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成功完成过一个3km及以上的二级及以上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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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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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誉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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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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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2.自2008年4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信用评价结果,信用评价结果未被评为D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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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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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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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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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格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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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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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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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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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担任过一个类似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有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或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建造师人员初始名单公告),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
2.拟委任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未在其他合同工期未到的项目上任职,若该项目已提前完工,应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3.自2008年4月1日以来,拟委任项目经理(及备选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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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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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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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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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过一个类似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并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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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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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拟委任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有行贿犯罪行为,时间、行贿犯罪行为以法院判决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