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HXZB-2011-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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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1.05.11 |
截止日期: | 2011.05.17 |
招标业主: | 吉首市教育局 |
招标代理: | 吉首市和兴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吉首市 |
内 容: |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为1353.72平方米,四层混合结构,基础形式为毛石条基和独立柱,建筑高度为13.98米。 |
关键词: | 综合楼 教学 |
招标编号:HXZB-2011-035
1、招标条件
吉首市排绸乡中心完小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经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吉发改字〔2010〕144号文件批准立项,项目业主为吉首市教育局,资金来源为市财政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吉首市排绸乡中心完小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吉首市排绸乡中心完小校内
2.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为1353.72平方米,四层混合结构,基础形式为毛石条基和独立柱,建筑高度为13.98米。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5、工 期:9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2.7、招标范围:建安工程(详见合理定价清单及施工图纸)
2.8、评标办法: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其合理价为150万元。
3、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依法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企业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4、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无在建项目并在本工程中标后不得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5、技术负责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授权委托人为拟任项目负责人***
4、报名时间、地点、所需资料、相关文件的获取及投标保证金
4.1、投标申请人应携带①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本人有效身份证②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省外企业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③拟任该招标项目的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中级三大员证(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④企业负责人***
4.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20000.00元)采用银行转帐形式(由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银行转帐方式转入该托管帐户)必须在资格审查之前到帐,否则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指定开户银行及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吉首乾州支行
单位名称:吉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银行帐号:1915010419200043558
(在开标之前投标人凭银行进账单和提供能确认投标保证金从基本帐户转入的证明到吉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
5、资格审查方法: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
6、注意事项
自购买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起,在招标投标活动期间内,应始终保持通讯工具(电话、传真、手机、电子邮箱***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首市教育局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首市和兴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