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1.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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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1.05.06 |
招标业主: | 资中县文物管理所 |
招标代理: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资中县 |
内 容: |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572平方米;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资中县武庙三义祠抢险加固及七星门石坊复原工程 已由 资中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资发改委发 [2011]44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资中县文物管理所 ,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文物局及县财政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资中县文物管理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资中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资发改委发 [2011]44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2011040142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地址:***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572平方米;
2.3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的内容;
2.5标段划分:施工 一 个标段。
2.6质量要求:达到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及以上(不含暂定壹级)(四川省省外企业报名时须具备《四川省省外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单位备案证》)资质,近3年以来至少完成过2 个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四川省省外企业报名时须具备《四川省省外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单位备案证》。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个标段。标段总数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1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年04月29日 至2011年05月06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 2011 年 5 月 6 日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内江市国家投资工程招投标交易网(电话:***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 不提供 提供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 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年05月24日 09点30分 ,地点为 内江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内江市东兴区西林大道719号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附楼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资中县文物管理所
地 址:***
邮 编: 641200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邮 编: 610041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