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1.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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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1.05.17 |
招标业主: | 长沙市芙蓉区城市管理局 |
招标代理: | 湖南中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长沙市 |
内 容: | 投资估算约147.39万元(以公示上限值为准) |
湖南中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沙市芙蓉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其芙蓉区社区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第二标段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芙发改投【2011】2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芙蓉区社区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第二标段
2、工程概况:东屯村安置小区、曙光小区综合整治项目,投资估算约147.39万元(以公示上限值为准)。
3、建设地点:长沙市芙蓉区
4、工 期:为30日历天。
5、招标范围:东屯村安置小区绿地改造、曙光小区建筑、化粪池、地面屋顶等进行整治,详见工程量清单。
6、保修承诺: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
7、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
8、资金来源:市区财政拨款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应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信誉较好,近三年内无任何违章、违法等不良记录,企业经济实力雄厚;省外企业在长沙市设立分公司并工商注册3年以上。
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资质的施工企业;
2.3、项目负责人须持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有园林绿化专业项目经理证书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园林工程师职称且无在建项目;近三年(2008年3月30日-2011年4月)必须有一个中标并竣工园林绿化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达到所投标报名标段工程造价的80%, 须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类似工程经验有效时间为中标通知书的备案时间在该公告发布前36个月内;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建造师,且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投标申请人需提供项目负责人***
2.4、拟任技术负责人***
2.5、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技术负责人***
2.6投标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2.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包括任何形式)对该项目投标。
2.8省外企业所在地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近二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证明原件以及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
2.9开标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承诺书到现场提交;省外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和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承诺书亲自到现场提交;
3.0由于资格证件在年审、延续或申报等原因不能带至开标现场的,请各投标人出具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原件。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04月27日至2011年05月17日(含)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等。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申请人应从相应申请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到保证金专用账户以开标前到账为准,否则视同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注:缴纳投标保证金须注明投标的工程名称,本项目工程名称统一为:芙蓉区社区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第二标段)
单位名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银行帐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1年05月18日上午9:00时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四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在2011年5月3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将疑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匿名发送至(hnzlzb@163.com)过期不予受理,电子邮件***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评标办法:
按照长沙市建设委员会长建发【2005】287号文中“合理定价评审抽签法”。
招标代理:湖南中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邮 箱:hnzlzb@163.com
联 系 人:游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