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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锦路(洪湖立交—文锦渡海关)整治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1.04.09 标签: 广东省招标 深圳市招标 工程招标招标 路招标 
招标编号:44038320110068
加入日期:2011.04.09
截止日期:2011.04.29
招标业主: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东部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深圳市综合交通设计研究院
地 区:深圳市
内 容:计划总投资:7153.0000万元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6136.0000万元
关键词: 工程招标 路
 
招标公告正文

工程名称 深圳市文锦路(洪湖立交—文锦渡海关)整治提升工程
发布日期 2011-4-9 9:00:00 到 2011-4-29 17:00:00
信息内容
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工 程 类 型:市政公用项目市政道桥项目
项 目 编 号:44038320110068
项 目 名 称:深圳市文锦路(洪湖立交—文锦渡海关)整治提升工程
工 程 编 号:44038320110068001
招标工程名称: 深圳市文锦路(洪湖立交—文锦渡海关)整治提升工程
工 程 地 址:***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本工程位于罗湖区,起于洪湖立交,终点接文锦渡海关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综合交通设计研究院
经办人:代群峰 办公电话:25193522, 移动电话:***
建 设 单 位: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东部交通运输局
经 办 人:吴道航 办公电话:25191051, 移动电话:***
计划总投资:7153.0000万元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6136.0000万元
本次招标面积:0平方米
本次招标内容:道路改造;■施工总承包,主要施工内容包括:路面修缮、增设自行车道、改造人行道、完善交通安全设施、改善照明设施以及绿化景观等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1年4月20日 至 2011年6月30日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1年4月9日09:00时 至截标时间 2011年4月29日10:00时
拟采用评标定标方法:综合评估法(全部评审)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方法:评标委员直接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质疑截止时间:2011年4月20日17:00时,答疑截止时间:2011年4月25日17:00时,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每套收取工本费:500.00元。
投标条件:
本工程采用政府预选承包商制度,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预选承包商类别及组别要求: 或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Ⅰ组;
或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Ⅱ组;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一级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自200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的SMA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业绩。

相关证明材料:
①施工合同(不含施工分包合同和联合体施工合同);②交工(或竣工)验收报告。施工业绩必须为合同签订时间在2006年1月1日之后的项目,且上述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楚反映SMA沥青混凝土路面面积、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交工(或竣工)时间,上述材料若不能清楚反映,须另附能证明达到上述业绩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对提供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作不良记录并取消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其他投标条件要求:其他投标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工商行政部门年审合格;
2、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投标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近一年内(从本工程招标公告的第一次发布开始时间倒推)在深圳市未因重大安全事故而被有关部门查处;
5、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6、受到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建造师)在暂停承接政府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工程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7、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8、无不良记录(未被国家交通运输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有关部委、广东省和深圳市政府有关部门其中之一明令取消投标资格,且与本招标人没有尚未解决的争议和法律纠纷)。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温馨提示:
1、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或“深圳建设信息网”。
(1)企业资质信息备案登记,并办理企业信息卡及录入投标员指纹信息;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备案注册,联合体代表应办理其企业信息卡和录入投标员指纹信息。
(2)办理“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会员登记。
(3)办理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信息备案登记。
(4)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商务标签字注册造价工程师的个人数字证书。
(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
2、资格后审有关要求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开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可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的“网上办事—>网上投标—>下载招标资料”下载,招标文件工本费由招标人在截标后向投标人收取;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会员区下载;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具体操作见网站中在线帮助。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6)投标人在窗口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在截标当日的截止时间前,按下列要求到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指定窗口办理投标手续:
①:由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为联合体代表,下同)法定代表人或投标员持企业信息卡,投标员须同时验证指纹信息;
②: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
③:将本次招标工程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的姓名告知窗口工作人员。
注意:资格后审文件中提供电子扫描件的,投标人应准备相关原件以备查验。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外地企业还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劳务分包工作的通知》(深建管[2007]45号)的有关规定,凡是应招标的政府及社会投资工程,且属于预选承包商名录中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I和II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I和II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I和II组企业可承接的工程,应当实行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具体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地基基础与主体部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中的地基基础与结构部分;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中的全部内容。
4、本招标工程中应按照《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及《深圳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规定》的要求,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新型墙体材料。
5、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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