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四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莆田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下列所述货物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PTST2011-J-0101
2.招标项目:重型叉车采购
合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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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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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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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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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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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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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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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吨重型叉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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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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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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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后7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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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内业主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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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1)招标报名时间:2011年3 月 7 日至2011年 3 月 16 日(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以下同);
2)招标答疑时间:2011年 3月 11日下午15:00;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年 3 月 16日上午10:00,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投标报名方式:
1)无记名方式报名:即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工本费为1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再进行补交。
5.投标人资格:
1)经工商批准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或境外制造商等合法的投标人。投标人必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有效复印件。
2)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或制造商指定的代理商,非投标货物制造商投标时,必须取得投标货物制造商的唯一授权;同一厂家生产的设备,只允许一个有效申请人参加投标。同一厂家生产的设备,如有厂家和代理商参加投标,只选择生产厂家为合格投标人。同一厂家生产的设备,如有多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则仅接受有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为合格投标人。
3)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谈判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6. 地点安排:
1)投标报名、咨询及来往信函地点: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1451弄18号5层
2) 投标文件递交、招标答疑及开标地点:莆田市招投标中心市机关大院7号楼四层。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
7.莆田市四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指定帐户:
中标服务费缴纳帐户:开户名—莆田市四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莆田荔城支行,帐号—35001636207059525888。
8.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之前, 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9.我司将在和上发布本项目的采购公告、更改通知、答疑纪要、评标结果等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招标代理人:莆田市四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邮 箱:PTSTZB2008@163.COM
电 话:0594-2558811
传 真:0594-2620986
联 系 人:陈先生、蔡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