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狮永信招字第110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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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1.03.04 |
截止日期: | 2011.03.11 |
招标业主: | 石狮市经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石狮市永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石狮市 |
内 容: | 投资估算:工程投资约1225万元。 |
关键词: | 设计 路 |
招标编号:狮永信招字第11011号
1、石狮市经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拟对石狮市祥芝后湖一路工程设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本次招标工程项目及内容:按照石狮市路网总体规划及<<石狮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石狮市祥芝后湖一路工程设计工作,包括:道路、交通设施、排水、照明、绿化景观等所有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编制及施工全过程服务等(不含勘察),若上级主管部门或招标人认为设计过程或施工招标过程中需要进行技术设计、编制技术设计相关文件,中标人应无条件执行,且有关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中标人在完成上述工作中,若部分项目设计需具备其他专项设计资质而承包人不具备或虽具备相应资质但设计能力不足时,需经招标人同意后,将该部分设计工作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单位,所需费用已全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2.2、工程建设地点为:石狮经济开发区。
2.3、投资估算:工程投资约1225万元。
2.4、时间要求:20日历天(不含审查时间)。
2.5、质量要求:设计文件符合现行《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工程设计规范,并通过招标人确定的有资质审图单位的审查。
不低于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的单位,项目总负责人***
4、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中标后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应注明工程名称)须从投标人银行帐户汇出。
6、投标人以不记名方式到石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
7、投标人应于 2011 年 3月 29日 9:00 (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
招标人:石狮市经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石狮市永信工程造价咨询
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人***
电话:18960238519 电 话:***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