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1.0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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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1.02.14 |
招标业主: | 攸县旅游局 |
招标代理: | 湖南大唐天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攸县 |
内 容: | 计划投资110万元。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酒仙湖码头工程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攸县旅游局,建设资金来源: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攸县旅游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酒仙湖码头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酒仙湖码头工程,建设地点为攸县酒仙湖景区,计划投资110万元。
招标范围:设计文件范围内全部项目。
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计划工期:50日历天。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现场文明施工的建筑施工总承包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其中:①项目经理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二级或其以上建造师资格(含安全B证);②技术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 年2月1日至 2011年 2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攸县招标投标管理局交易大厅持以下证件原件购买招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其社保证明材料);②营业执照副本;③企业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④安全生产许可证;⑤项目经理的贰级或其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含安全B证)及其社保证明资料;⑥技术负责人***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不含设计图纸),售后不退。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在2011年2月14日17:30以前向攸县招标投标管理局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贰万元整(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单位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入如下账户:
账户名称:攸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攸县支行营业部;
帐号:117901040006537
请注明“酒仙湖码头工程投标保证金”字样。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攸县招标投标管理局交易中心5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攸县旅游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大唐天华工程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
地 址:攸县城关镇 地址:***
联 系 人: 肖泽理 联系人***
电 话: 13974132878 电话:***
传 真: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