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晋众招【2011】00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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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1.01.28 |
截止日期: | 2011.02.06 |
招标业主: | 山西省凌井沟自然保护区 |
招标代理: | 山西众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山西省 |
内 容: | 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 Ⅰ标段 水源涵养林建设 Ⅱ标段 水源涵养林建设 Ⅲ标段 封山育林建设及机械围网建设 |
关键词: | 施工招标 |
招标内容:阳曲县水源涵养地植被保护与恢复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编号:晋众招【2011】0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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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山西众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山西省凌井沟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施工组织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批复:
本项目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农经发【2010】1506号文批准建设。
3. 招标内容:
阳曲县水源涵养地植被保护与恢复工程施工:
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
Ⅰ标段 水源涵养林建设
Ⅱ标段 水源涵养林建设
Ⅲ标段 封山育林建设及机械围网建设
4.招标范围:
阳曲县水源涵养地植被保护与恢复工程施工招标。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5. 本招标为国内公开招标。
6. 资质要求: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Ⅰ标段、Ⅱ标段要求具有营造林绿化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或园林绿化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的法人;要求具有类似施工经验的法人。
7.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1年1月28日-2011年2月6日(周六、日不休息),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从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每标段 1000元人民币(含图纸)。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售完为止。购买时须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 投标文件应于2011年2月24日下午2:00-2:30时(北京时间)递交到山西省职工活动中心一楼会议室。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Ⅰ标段人民币 壹 万元整,Ⅱ标段人民币 壹 万元整,Ⅲ标段人民币 壹 万元整,未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 开标会定于2011年2月24日下午2:30在山西省职工活动中心一楼会议室举行。届时投标人可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欢迎对此次招标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众恒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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