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1.0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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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1.01.28 |
招标业主: | 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招标代理: | 朝阳赛德建设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朝阳市 |
内 容: | 本次招标工程内容如下: 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法庭中央空调安装工程施工招标。 |
关键词: | 空调 工程招标 安装工程 |
招标代码:04212011130010 安装工程|
1、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法庭中央空调安装工程,已经发改委批准,筹资方式为自筹。现就该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本次招标工程内容如下:
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法庭中央空调安装工程施工招标。
2、本工程建设地点在河东新华路南侧(原三建),投标截止时间为2011年2月14日。(暂定)
3、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1年3月1日至2011年10月15日。
4、投标保证金:贰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6、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班子成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于 2011 年1 月 24日至 2011 年 1月28 日早8时—晚17 时到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资格审查合格后,再到朝阳赛德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500 元整,售后不退。
招标人: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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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邮编: 122000
招标代理人:朝阳赛德建设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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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SDGS77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