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NZSFC-2010-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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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1.01.19 |
截止日期: | 2011.01.25 |
地 区: | 黑龙江 |
内 容: | 资质要求: 1 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 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等 |
⑴工程名称:大唐齐齐哈尔碾子山风电场工程
⑵资金来源:自筹
⑶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
⑷建设规模:49.5MW
招标编号:NZSFC-2010-09(2)
大唐齐齐哈尔碾子山风电场工程35KV无功自动补偿装置招标(二次公告)
招标范围:以最终招标文件为准。
资质要求:
1 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 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4 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具有设计、制造本次招标设备的能力;
5 投标设备要满足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要求,投标人可采用引进技术、合作制造等多种方式进行;并提供已售出相同容量、相同参数设备的买方单位、安装、投产情况的证明文件。
资格预审材料一式两份,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包含以下内容:
(1)附件Excel表格填写并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按下述地点向招标单位递交或邮寄资格预审材料。时间为2011年1月19日至2011年1月25日,每日9:00时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请下载公告下方的资格预审报名表,填写完毕后发至邮箱hghjby@163.com
资格预审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25日17:00前。
单位名称: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邮 编:100045
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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