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HBCZ-1006362-110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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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1.01.04 |
截止日期: | 2011.01.24 |
招标业主: | 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招标代理: | 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湖北省 |
内 容: | 1 气相色谱仪(进口) 1台 2 热解析仪一套(进口) 1台 |
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鄂财采计[2010]4893号文的要求,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受业主的委托,就其所需的货物和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
一、 项目概况
1、采购人: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项目名称: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热解析仪等设备省级政府采购项目
3、招标编号: HBCZ-1006362-110023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5、招标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1 气相色谱仪(进口) 1台
2 热解析仪一套(进口) 1台
注:1、本项目投标人必须就招标内容中的所有产品进行报价。
2、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技术及商务要求竞标人必须全部实质响应,并应在报价文件中相应承诺。
二、 投标资格要求
投标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竞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投标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
2)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在 50 万元以上;
3)企业社会信誉和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合同履约能力;
4)在招标人所属行业有相关产品的销售与安装、使用业绩。
5)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如果不是投标人自己生产的,投标人应提供货物实际制造厂家的证明文件,并提供该制造厂家正式授权投标人同意提供该货物的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应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制造商授权书等。投标人应是合法制造商,其生产、经营范围须涵盖本次招标范围全部服务内容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如果不是投标人自己生产的,投标人应提供货物实际制造厂家的证明文件,并提供该制造厂家正式授权投标人同意提供该货物的证明文件。
特别强调:
1)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仔细阅读投标资格要求。
2) 资格证明文件的内容为文件的复印件。
3) 投标人对自己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如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的资格证明材料,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在相关网站上进行通报。
三、 招标文件售价:
各投标人必须按公告附表格式填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盖章,凭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若投标人需邮购招标文件,请书面通知我公司,我们将以邮政特快专递邮寄,邮寄费另收50元人民币。
四、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1年1月4日起至2011年1月24日止,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节假日除外)。
五、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武昌区东湖西路平安置业大厦7楼湖北省成套招有限公司服务大厅。
六、 招标文件的澄清截止时间:
2011年1月10日17时(北京时间)
七、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1 年1月 2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八、 开标地点:
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7楼2号会议室(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平安置业大厦B座7楼(东湖大厦对面))
九、 采购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十、 招标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430071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十一、 递交标书费及保证金帐户信息:
户 名: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行 号:840085
开 户 行:中行湖北省分行中南路支行
帐 号:0113380809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