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1.01.04 |
---|---|
截止日期: | 2011.01.11 |
招标业主: | 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 |
招标代理: |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石家庄 |
内 容: | 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企业资格的设备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含),有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的资格和能力,设备配套、安装调试能力强,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具备相关设计和生产经营资格的国内企业均可参与投标;须有同类项目经验,具有足够的资质、管理能力和财务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 |
1.招标条件
自动吹瓶机及风送系统项目已经 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 批准立项,资金来源为 自筹 。本项目业主为 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作为招标代理,对本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招标内容、合同包划分及要求:
本次招标为一个合同包。
合同包
采购内容/设备名称
规格
数量(台套)
1
自动吹瓶机及风送系统
详见招标文件
报价应包括:生产、运输、安装、调试、运行、缺陷责任期服务、检测费、技术资料费、各种税费等即货物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直至验收合格及质保期内的服务费用(交钥匙工程)。
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企业资格的设备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含),有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的资格和能力,设备配套、安装调试能力强,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具备相关设计和生产经营资格的国内企业均可参与投标;须有同类项目经验,具有足够的资质、管理能力和财务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
3.2凡投资参股招标项目或承担招标项目代建工作的法人单位,都不得参加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可以同时投标,但通过第一信封形式及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超过一家时,评标委员会将对其近3年内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要求的业绩合同额进行排序,排序第一名的投标人通过第一信封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授权代表携带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均为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其中授权书必须为原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请于2011年01月05日至2011年01月11日,每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人民币,其他参考资料每份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1 年 01月 25日9:00前(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河北省石家庄市建设北大街38号阳光艾美特酒店3楼中会议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
招标代理: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050000
邮政编码:100089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