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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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1.01.11 |
地 区: | 龙泉市 |
内 容: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如还未领到证书的建造师可提供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的内容包括A、该项目负责人已取得注册建造师资格但证书尚未发放;B、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的注册单位;C、建设部相关名单公告及网址);4、工商注册地在丽水市行政区域外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到丽水市政府行政审批中心建设窗口办理办理《丽水市市外建筑业企业进丽承接业务登记证》(具体参照丽建发〔2009〕170号文件),未办理《丽水市市外建筑业企业进丽承接业务登记证》的投标单位,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
关键词: | 施工招标 改造工程 |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龙泉市城北乡上东中心小学校舍安全改造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泉市城北乡上东中心小学,项目前期工作已就绪,已具备招标条件,经龙泉市招投标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核准,决定对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造价约38万元。
2.2招标范围为设计图纸所包含的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如还未领到证书的建造师可提供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的内容包括A、该项目负责人已取得注册建造师资格但证书尚未发放;B、该项目负责人***
3.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4.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4.1 请于2011年1月11日上班时间,至龙泉市招投标中心报名室(龙泉市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层)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所需提供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企业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若委托代理的,应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企业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2、企业介绍信;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企业在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应交纳投标保证金柒仟元整,否则做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5.2投标保证金方式采用:电汇或转帐(转账仅限于本地企业),以到帐为准。(凭银行单据到龙泉市招投标中心财务室换取收款收据,若使用电汇的投标企业请在电汇单的备注栏里填写工程名称)。
开户名称:龙泉市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龙泉市剑瓷农村信用合作社;
帐 号:2010 0001 5301 603 。
6. 其他
6.1拟任项目负责人***
6.2拒绝公示期内被列入地市级及以上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或项目负责人***
6.3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15家投标人进行资格评审。
7、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廖林生 电话:13587153090 曾 金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