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0.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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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1.01.03 |
招标业主: | 金秀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 | 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金秀瑶 |
内 容: |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041.08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地下一层,地上四层,建筑高度23.30米,计划工期为540天日历天。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瑶族文化艺术中心工程已获金发改规划[2010]4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秀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瑶族文化艺术中心工程。
2、建设地点:金秀县城金园小区和瑶都大酒店之间。
3、建设单位:金秀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041.08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地下一层,地上四层,建筑高度23.30米,计划工期为540天日历天。
5、招标范围:详见发标施工图纸和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独立法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2月30日至2011年1月3日(节假日正常上班),每日上午9 :00时至 11:00 时,下午 15:00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到来宾市金秀县金秀镇解放路50号三楼报名(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
2、报名单位须由企业法人代表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介绍信原件、法人身份证明及携带以下资料报名: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注册资格证复印件(要求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区外来桂企业另需持《区外来桂企业登记备案证》,报名单位须同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备核查。上述资料的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装订成册。报名时提交原件查验,资料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拟派项目负责人***
3、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领取时间另行通知,由投标人持报名回执到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梧州市银湖南路28号汇龙茗居1栋二楼)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秀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电 话:***
联系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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