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201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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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0.12.15 |
截止日期: | 2010.12.23 |
招标业主: | 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 |
招标代理: |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建设规模:长1989.377米,宽50米,双向6车道(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绿化工程等市政配套工程,其中燃气工程、管线综合预留管位)。 |
惠州大亚湾中兴北路东段市政工程项目设计已获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立项,现对该工程项目的设计工作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2010-111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惠州大亚湾中兴北路东段市政工程项目设计
2、工程位置:惠州大亚湾中心区地段。
3、建设规模:长1989.377米,宽50米,双向6车道(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绿化工程等市政配套工程,其中燃气工程、管线综合预留管位)。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投资总额:本项目的总投资约人民币9168万元
6、招标范围:惠州大亚湾中兴北路东段市政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
7、设计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
二、申请人资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经营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在参加本项招标活动的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 投标申请报名
1、 报名资料包括:
A、《投标申请表》(请下载附件填写);
B、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C、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D、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制的格式原件填写);
E、须提供报名人员的交易员进场证。
F、广东省内企业和已办理大亚湾登记备案企业在提交报名资料时同时提交以下资料以备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广东省外企业请到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在报名时提交原件。
2、 报名资料均用A4纸,每页均应加盖法人公章,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查验。
3、 投标申请人须于2010年12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携带上述资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到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报名申请手续,逾期的申请概不受理。
以上资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其中《投标申请表》三份均须原件,所有报名资料均用A4纸张进行复印装订(每页加盖公章)并在投标报名同时提交原件在报名现场备查。申请报名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参加报名活动并提供身份证确认。
四、 资格预审
报名时投标人应将所有复印件的原件提交备查,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逐一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投标申请人的报名资料,核对所有复印件的原件,审查是否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
五、 相关费用
1、投标人应承担其现场考察、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损害和人身伤亡事故等,不管投标结果如何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正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1000元,费用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费用交纳后不予退回。
六、 其他事项
1、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2 、如果投标人实质上不符合投标资格,即使已通过投标资格审查、已购买招标文件、已缴费、已提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人对投标人的一切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3、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考虑设计成本的风险。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惠州大亚湾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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