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0.1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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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0.12.15 |
地 区: | 佛山市 |
内 容: | 供应商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单位,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0万元 (含1000万元)以上。 2.具有省或副省级以上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及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3.近三年内具有两个地市级以上行政审批系统开发建设的成功案例,且单个合同金额在200万以上的行政审批的软件项目。 |
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对佛山市行政审批电子网络一体化(三期第一阶段)项目进行采购,经初步市场调查,该项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现按规定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报批前公示,并邀请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并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供应商前来报名登记。
一、公示及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10年12月8日至2010年12月15日17时30分截止
二、拟定采购供应商:深圳太极软件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需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行政审批电子网络一体化(三期第一阶段)
(二)项目内容
近年来,全国一些地方政府都在大力推进网上审批。我省早在2004年印发了《广东省“一站式”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对推进网上审批提出了具体要求。2008年省委印发的《广东省市厅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评价指标体系及考核评价办法(试行)》,明确将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率做为评价各市信息化发展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指标。2008年市政府印发的《佛山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佛山市信息化发展“3+1”规划纲要2008-2012》,都将建设“一站式”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列入主要内容之一。市政府印发的《佛山市公共信息网络资源共建共享工作指导意见》对全市行政审批数据集中和共享也提出了指导性要求。2010年,在《“四化融合 智慧佛山” 发展规划纲要》中,也明确提出了“加快推进全市行政审批电子网络一体化建设”的具体任务。
根据《关于印发佛山市行政审批电子网络一体化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2010]151号文)的要求,结合项目推进的实际进度,启动一体化第三期第一阶段建设,完成综合管理平台开发、网上审批大厅深化应用与升级、通用审批系统的深化应用与升级、事项管理系统的深化应用与升级、审批协同平台的升级和审批服务总线系的升级等开发内容,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开发综合管理平台,实现项目完善的系统架构
(1)通过调研、需求分析及系统设计,确定综合管理平台功能和定位,进一步完善一体化项目的系统架构;
(2)完成综合管理平台系统的基本功能开发,包括统一界面样式、建立基础数据库;
(3)调整、优化一体化各个系统数据库数据结构,支持一体化项目系统架构。
2、网上审批大厅深化应用与升级
(1)市、区网上审批大厅页面美化,提升用户友好性;
(2)基于网络隔离对现有系统部署方式进行调整,实现内外网隔离,整理、迁移历史数据;
(3)建立内网网上审批大厅数据库,实现内外数据同步对接,实现与通用审批系统的无缝对接;
(4)通过整合综合管理平台、审批协同平台、审批服务总线、共享服务系统数据库和调整数据结构,实现网上审批大厅与一体化各系统的对接;
(5)整合网上审批大厅与市政府门户网站的用户数据,完成办事指南、网上申报、表格下载等功能实时无缝对接;
(6)实现与邮政速递对接,增加事项材料速递的相应元素配置管理功能;
(7)升级短信自动发送功能,实现多模板、多节点发送。
3、通用审批系统的深化应用与升级
(1)按照市、区分级部署模式,整合审批事项、申请材料及其电子化、表单和流程等基础数据,实现数据的实时同步;
(2)增加现场受理支持速递服务功能,实时邮政速递服务的无缝对接;
(3)提供现场受理的申报材料自动电子化,并能将自动电子化的材料供申请人在网上审批大厅中重复利用;
(4)按照一体化项目架构,初步实现全市、各区审批数据统一报送电子监察系统的功能。
4、事项管理系统的深化应用与升级
(1)完善审批事项市、区层级管理,包括:市区部门对口关系管理,业务流程数据流向的自动判别,环节功能调整;
(2)完善事项查询和展现模式,包括: 查询口径调整为全市一市五区一套事项的查询和展示,查询条件增加市、各区、省直等条件,展示模式调整为一市、五区一套样式;
(3)完善事项配置应用功能,包括:对原有办事指南信息和参数信息的配置内容进行整合调整,原参数信息调整为“行政审批(管理)事项其他办事信息”;
调整“公示信息”和“其他办事信息办事指南信息和参数信息”的配置内容,并能应用到一体化各系统和全市行政审批领域的信息公开、网上服务的系统或平台;
(4)审批事项申请材料的自动录入与拆分功能升级,实现事项材料信息与一体化个系统的自动实时同步;
(5)增加事项审批流程的简易定制功能。
5、审批协同平台的升级
(1)梳理审批办理结果的应用要求,实现自动从通用审批系统中采集审批办理结果数据并沉淀到共享服务系统;
(2)梳理5个重点审批资源(证照)的应用要求,自动将通用审批系统中采集办结所产生的证照沉淀到共享服务系统。
6、审批服务总线的升级
(1)升级数据交换程序,实现市、区、镇街三级数据自动交换;
(2)增加数据交换中各区、各部门接入节点的实时监控和数据流量统计功能;
(3)实现与区和部门的一体化运行数据接口(共5个)。
7、 配置定制
(1)完成全市若干审批事项(数量根据各单位实际需求拟定)邮政速递各元素的配置定制;
(2)完成全市审批事项的30种现场受理材料的自动电子化配置定制;
(3)完成若干审批事项(数量根据各单位实际需求拟定)申请材料的拆分配置;
(4)完成若干审批事项(数量根据各单位实际需求拟定)办事指南的调整配置;
(5)完成通用审批系统办理结果和5个重点审批事项的审批资源(证照)的共享应用配置。
8、 系统培训与服务支持
(1)面向全市市级单位各部门提供不少于2次的一体化各系统的使用培训或说明会;
(2)提供一般故障 5*8小时(周一至周五),重大故障 7*24小时(周一至周日)的服务响应,服务响应时间小于2小时,即2小时内有能够处理故障的技术人员到达现场。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单位,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0万元 (含1000万元)以上。
2.具有省或副省级以上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及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3.近三年内具有两个地市级以上行政审批系统开发建设的成功案例,且单个合同金额在200万以上的行政审批的软件项目。
五、报名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报名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