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华安县人民政府常务会研究,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就华安县第一中学、福建立兴食品有限公司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进行国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
2、项目位置:华安一中校内、福建立兴食品有限公司内
3、项目规模: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约1000KW 其中(华安一中200KW、福建立兴食品有限公司800KW),该项目由中标单位分两期投建,每期各500KW。
4、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工程造价最高限价 26元/瓦
二、投标人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条件、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中标单位应在华安注册一家公司承建上述两个项目。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争人。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2月1至2010年12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财政局一楼)购买招标文件。
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每瓦工程造价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五、投标(履约)保证金的提交
1、投标(履约)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0年 12月13日前(以款项到账时间为准);
2、投标(履约)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转账或电汇;
3、投标(履约)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
全 称: 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华安支行
帐 号: 1409024109600015779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2月 14日 10时0分,提交地点为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安县财政局一楼)。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