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DHZFCG 询2010-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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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0.11.29 |
截止日期: | 2010.12.01 |
招标业主: | 南昌市东湖区公安分局 |
地 区: | 南昌市 |
内 容: | 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对投标主体的资格要求,财资状况良好的单位 |
依据南昌市东湖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洪东采购函[2010]155计划函要求,我中心受南昌市东湖区公安分局的委托,就车载系统等设备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编号:DHZFCG 询2010-105
本招标内容:车载系统等
2. 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对投标主体的资格要求,财资状况良好的单位。
3.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主要技术参数
序号 采购项目 规格及技术参数 数量
1 车载动态取证系统 车载云台,车载主机(含GPS模块),液晶屏、手控器、相关线缆(航空头)、内置EVDO、索尼18倍摄像机、500G硬盘、不锈钢车载云台支架(系统要求接入南昌市天网平台) 1
2 单兵取证系统 单兵主机、笔筒摄像机、电池、内置EVDO模块(系统要求接入南昌市天网平台) 2
4.标书递交截止时间:2010年12月1日下午16:30
5.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南昌市东湖区政府采购中心(市豫章后街27栋)
6. 请各投标人于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报价表(自制)随同目录及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投标文件中所有材料必须加盖公章)按密封要求密封后递交至东湖区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并在密封外注明项目编号。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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