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崇招采2010-11-3 |
---|---|
加入日期: | 2010.11.29 |
截止日期: | 2010.12.06 |
招标业主: | 崇义县城市管理局 |
地 区: | 崇义县 |
内 容: | 项目内容:10米双联杆双罩灯杆30套、VV电缆1400米等 |
关键词: | 电缆 路灯 路 |
受崇义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该单位路灯及电缆等设备采购重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和能力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前来参加投标。
1. 项目编号:崇招采2010-11-3
2. 项目名称:路灯及电缆等设备采购
3. 项目内容:10米双联杆双罩灯杆30套、VV电缆1400米等,具体货物、规格、等产品描述详见招标文件。
4.供应商资质要求:
(1) 具备投标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是投标人生产或拥有的,则必须具有货物制造商和技术服务拥有者提供的正式授权书;
5. 招标文件售价(工本费):每份贰佰元人民币/份,标书售后不退,原已参加过崇招采2010-11-1路灯及电缆设备采购的,可不再提交招标文件资料费及投标保证金。
6. 报名及发售标书时间:2010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6. 报名及发售标书地点:崇义县林业产权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招投标交易报名处。标书工本费确认到账后,可接受电话、传真报名,招标文件自行下载。
7. 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2010年12月15日上午9:30,崇义县招标投标中心。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开标会议。
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经年检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的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8.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2010年12月15日上午9:30。其后提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地点:崇义县招标投标中心开标室。
9. 交货时间及地点:签订合同后15天内,崇义县城。
10.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付70%,三个月内付20%,剩余10%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内付清,结账时须提供中标商的正规发票,否则不予付款。
11.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在2010年12月13日24:00时前以转账、电汇的缴纳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贰仟伍佰元整(2500.00)并确保到账(不得以现现金缴款单的形式缴入),否则投标无效。未中标者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者按中标金额的5%交纳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予以无息退还(账户名:崇义县招标投标中心,银行开户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义支行 ,账号:2851000103100000135或账户名:崇义县招标投标中心,开户行:崇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帐号:137039284000009441或)。
12. 有关此次采购事宜,可咨询崇义县招标投标中心
地址:***
联系电话(传真):0797-3817880 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