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FJZH201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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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0.11.29 |
截止日期: | 2010.12.03 |
招标业主: | 光泽县城防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光泽县 |
内 容: | 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为防洪堤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含地质勘察、地形测量)等; |
关键词: | 设计 |
招标编号:FJZH2010-5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富屯溪三期防洪工程(光泽段)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农业〔2010〕89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光泽县城防建设有限公司,现该项目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特委托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工程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富屯溪三期防洪工程(光泽段)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
2.2建设地点:光泽县城乡;
2.3资金来源:中央补助和自筹;
2.4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为防洪堤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含地质勘察、地形测量)等;
2.5工期要求:总工期6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含城市防洪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核发的《企业信用登记备案书》;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0 年11月29日至2010 年12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六一北路528号华盛大厦27层H单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4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0 年12月22日上午9:
00 时,提交地点为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市东大路229号水电大厦2层);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代表应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发票(以上均要求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光泽县城防建设有限公司
电话:***
联系人***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91-87526916 传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分行东水支行
账户名称: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674580453810001
交易中心名称: 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