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0.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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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0.12.02 |
招标代理: | 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 |
地 区: | 上海市 |
内 容: | 原种低温冷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使用单位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请对本采购信息感兴趣的并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应商的,按照以下询价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
一、货物需求:
1、货物名称:原种低温冷库(详见附件)
2、其他要求:
(1)交货时间:本项目要求尽快。
(2)卖方根据合同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而且是符合国家有关制作标准。保修期内卖方应免费维修,保修期外的维修收费按国家和卖方的相关规定办理。
(3)需提交资料:
A.供应商相应经营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B. 报价单:包括品牌、型号、投标总价、交货日期(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C. 技术文件:技术响应对照表
所有文件一式二份
二、供货方式:
卖方根据买方提供的使用单位名称、地址以及货物品种、数量和时间等,按时送货上门,并根据使用单位的要求调试合格。送货、安装、管理等全部费用应包含在总价中。
三、验收方式:
使用单位在卖方送货、调试后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
四、付款方式:
在卖方根据合同规定将货物交付、经验收合格后,买方将按合同规定审核后一次性向卖方支付全部合同价款。
五、截止时间:
以上报价文件请在 2010年12月2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之前密封报送(或快递)到下列地址,过时不候。
六、报价评审:
报价截止时间后,对收到的合格的报价文件组织评审,以完全响应询价要求且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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