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0.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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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0.11.24 |
招标业主: | 濮阳豫龙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 |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濮阳市 |
内 容: | 路线全长14.1545公里 |
1、招标条件
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冀豫界至南乐段项目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交运[2008]467号文批准修建,并已列入河南省公路基本建设计划,资金来源为交通部车购税及省交通规费补助和业主自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代理”)受濮阳豫龙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办公机具、家电采购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2.1 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简称“大广高速”)冀豫界至南乐段高速公路路线全长14.1545公里,平原微丘区双向6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34.5米,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采用沥青砼路面,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除特大桥采用公路-I级的1.3倍外,余均采用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特大桥1/300)。
2.2 本次招标的办公机具、家电计划供货期为6天,即:2010年12月18日至12月23日。
2.3 各标段划分具体情况见下表:
标段 采购货物名称 招标人报价(元) 所辖站区(交货地点)
NO.1 办公机具、家电等 743366 指定的服务站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且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要求生产厂家和代理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产品为国内外知名品牌,且主要产品应在河南省境内有生产厂家授权的售后服务机构。投标人具有类似供货经验,近三年内累计供货不低于300万元,其中100万元以上供货项目不少于2个。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招标文件者为有效投标人。
4、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兴趣的投标人应于2010年11月18日至11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生产厂家出具的销售代理授权书(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皆为原件及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和NO.1标段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的产品类型及图片介绍(宣传册、必须加盖生产厂家或省级及以上代理商的公章)到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与商务西二街交叉口新芒果大厦26楼购买招标文件。
5.2办公机具、家电采购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12月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2010年12月8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郑州市中天迎宾馆十二楼电教中心(河南省郑州市黄河路和政六街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联系电话***
6.2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7.1办公机具、家电采购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为每标段提交人民币壹万伍仟元的投标保证金。
8、招 标 人:濮阳豫龙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董瑞甫 电 话:***
传 真:0393-862721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邮 编:450018 联 系 人***
电 话:0371-86050027 传 真:***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