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10475ZB011 F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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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0.11.18 |
截止日期: | 2010.11.25 |
招标业主: | 交通运输部东海救助局 |
招标代理: | 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上海市 |
内 容: | 救助码头工程EPC总承包监理 |
关键词: | 监理 码头 |
交通运输部东海救助局舟山救助码头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经上级批准,项目年度建设资金计划已经落实,经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政策,对交通运输部东海救助局舟山救助码头工程EPC总承包监理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监理单位承担上述工程的工作。
1、招标编号:10475ZB011 F01
2、工程地点:舟山市普陀区朱家尖岛西北侧朱家尖福利门围垦区岸线范围。
3、工程建设内容:
主要建设规模为200m长码头一座,可同时停靠14000kW救助船和近海快速救助船各一艘;新征用地3.3万m2;疏浚码头前沿及回旋水域,总疏浚量约15万m3;建设综合业务用房、停机坪、堆场、道路及供电、照明、给排水、通信、消防、绿化等配套设施;陆域建筑面积1249 m2。
4、码头工程项目投资估算:交通运输部东海救助局舟山救助码头工程为4995.0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3348.40万元,其他费用480.18万元,预留费用191.43万元,土地费用975万元。
5、建设工期:18个月。
6、监理范围:全部建设内容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工程质量、进度、造价、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的有效控制,对合同、工程信息的有效管理,以及施工现场的组织协调工作,并为甲方施工图设计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协助甲方使工程项目的建设顺利进行和目标实现。
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8、对投标单位的要求:
8.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成立,在中国国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公司或企业。
8.2 从事工程监理业务的具有甲级水运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
8.3守信誉,重合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备雄厚的专业技术力量、良好的组织管理和较高的工程监理能力,同类工程监理业绩良好。
8.4 监理人员要求:投入本合同实施的监理人员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经验丰富,监理人员均具有水运监理人员岗位证书,总监应为交通部颁发的注册水运监理工程师且具有8年以上水运工程经验(监理、设计、施工),至少参加过两个类似本工程规模的监理工作服务,且至少担任过一个类似及以上本工程规模的工程总监。
8.5 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联合投标。
9、工程质量标准
9.1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国家及港口与航道工程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杜绝质量重大事故的发生。
9.2本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港口与航道工程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单位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
9.3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合格标准。
10、凡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监理单位可于 2010年11月19日~11月25日9:00~11:30,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22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11、本次招标投标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9日上午9:00时。招标人将于2010年12月9日上午9:00时公开开标(具体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同时递交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2、招 标 人:交通运输部东海救助局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树浦路1426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梁海咏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21-65435458 联系电话***
传 真:021-65435458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