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0.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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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0.11.21 |
招标代理: | 沂水县城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
地 区: | 沂水县 |
内 容: |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丙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资质。 |
关键词: | 监理 |
沂水县2010年科技馆、农机局片区安置楼工程监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已具备监理招标条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监理单位。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第一标段:科技馆片区安置楼监理招标,建筑面积约14000平方米,投资约1000万元,位于黄泥崖村。
第二标段:农机局片区安置楼监理招标,建筑面积约6600平方米,投资约580万元,位于黄泥崖村。
2、招标内容: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4、工程工期:随施工工期(从合同订立之日起至竣工结算并提交完整的监理资料及工程保修期满止)。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丙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资质。
承包方式:固定费率承包。
三、凡具有相应投标资质的单位,须携带如下证件到沂水县城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办理投标报名事宜,只有资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并具有相应的监理资质。
2、应具有完整系统的监理机构及与本工程项目相适应的监理人员,有同等规模工程经验。
3、应具有被授予签订合同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招标文件所要求资格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为此所提交的投标交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1)有关证明投标人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复印件(盖公章有效)(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
(2)投标人在过去3年中完成的监理工程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3)负责本工程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及拟派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情况。投标人须出具反映项目总监完成同类工程业绩的证明(建设单位出具证明)。开标时验证。
(4)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投标费用
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单位自负,招标单位不负任何责任。
四、合格的投标单位,须向沂水县国有资产运营公司交纳现金1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后,到沂水县国有资产运营公司购领招标文件。凡已购领的招标文件等有关资料,由投标单位自行保管。
五、招标日程安排:
1、投标报名时间: 2010年11月21日16:00 时前(节假日不休),过时不予受理。
报名地址:***
联系人:孟祥生 朱善坤 联系电话***
2、招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