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0.1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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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高安市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项目部 |
招标代理: | 江西安澜工程咨询服务中心 |
地 区: | 高安市 |
内 容: | 规模:总投资约1000万元 |
关键词: | 监理 |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高安市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高安市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项目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高安市大城镇、龙潭镇、汪家墟乡、村前镇、建山镇、独城镇
2.2 招标规模:总投资约1000万元,施工标为3个标段,施工监理标为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2010年12月10日至2011年2月17日。
2.4招标范围:施工标共分为3个标段。一标段建设地点为大城项目区和村前项目区,二标段建设地点为建山项目区、汪家墟项目区和独城项目区,三标段建设地点为龙潭项目区。主要建设内容有:土方平整、沟渠开挖衬砌、蓄水池沉沙池、田间道路。监理标为1个标段,监理内容为本次所招标段的施工监理。
2.5质量要求:合格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1)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非江西省水利系统施工企业须持江西省水利厅办理的有效《信用档案》;
(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取得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但临时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必须参加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并取得岗位证后,方可担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3.2 监理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非江西省水利系统的监理企业均必须在江西省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办理备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审查,本次施工招标只对每个标段现场唱标报价得分排序前7名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 资格审查文件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0年11月16日开始自行在江西安澜工程咨询服务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后即视为报名。
4.2 投标人按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等要求编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投标文件。按规定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投标文件,并按要求缴纳招标文件费和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
4.3 一、二标段招标文件费资料费为2000元/每标段,三标段招标文件资料费为1000元/份,监理标段招标文件资料费为1500元/份。在开标会现场缴纳,售后不退;未按规定缴纳其相应标段招标文件费的视为放弃该标段的投标资格。
6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与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接受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与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分别见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与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其它事项
7.1 施工标:投标人可投任意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当某投标人获得两个或两个以上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则该投标人只能选择最大标段,其余标段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放弃标段的第二中标候选人自动晋升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当某投标人既获得一个第一中标候选人又获得一个或多个晋升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则该投标人只能选择第一中标候选人标段,而不能选择其余标段,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所有晋升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标段;放弃标段的第二中标候选人自动晋升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7.2 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及时在江西安澜工程咨询服务中心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高安市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项目部
地 址:高安市水利局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13970558718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安澜工程咨询服务中心
地 址:洪都南大道312号银龙酒店14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791-8463309
传 真:0791-8457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