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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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0.11.17 |
招标业主: | 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 | 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淮安市 |
内 容: | 工程规模:造价约200万元,钢结构最大跨度60米 |
1、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项目淮安经济开发区文体中心(二次)
已经立项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拨款 现已落实。现对该项目的综合馆轻钢结构屋面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淮安经济开发区青岛东路
(2)工程规模:造价约200万元,钢结构最大跨度60米
(3)计划开工时间: 2010年11月
(3)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4、本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综合馆轻钢结构屋面工程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建造师的资质: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证);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8)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9)企业具备淮安市发承包计价手册;
(10)企业具备经淮安市建工局注册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经淮安经济开发区建设房管局备案的投标许可证;
(11)授权委托人及建造师必须为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预审时外市企业的授权委托人及建造师需提供2010年1月以来六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本地企业授权委托人及建造师需提供六个月以上养老保险手册;
(11)外地企业提供所在地开户行的基本账户证明(银行提供),本地企业由企业提供开户行基本账户证明,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证明必须与开标时一致;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其它条件
(1)企业业绩、信誉: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过的且信誉良好;
(2)建造师业绩、信誉: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过的且信誉良好;
(3) 如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多于9家,将采用“随机抽签法”抽取9家潜在投标人。
7、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请投标申请人于 2010 年 11月11 日至 2010 年 11 月17日,上午 9时00分至 11 时00分,下午15 时 00 分至 17 时00分(公休日、假日除外)到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二楼)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经办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
8、递交资格预审文件及报名的时间:
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 2010年11月 18 日,下午14时30分以前送至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三楼)开标四 室,资格预审报名时须由企业法定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和以下原件供招标人审查: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建造师资质证书;
(2)其他材料见资格预审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9、资格预审文件每份售价 1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0、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报名。注:详见苏建招(2009)140号文。
11、代理单位地址:***
联系人:于松岭 联系电话/传真:***
12、本公告的发布时间为 2010 年11月11日 至 2010 年 11 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