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邻政采招[2010]9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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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0.11.11 |
截止日期: | 2010.11.23 |
招标业主: | 邻水县林业局 |
招标代理: | 邻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
地 区: | 邻水县 |
内 容: | 天保工程生态公益林建设项目包括:人工造林10000亩,投资200万元,200元/亩,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60万元,地方投资40万元;封山育林12000亩,投资84万元,70元/亩,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67.2万元,地方投资16.8万元。 |
邻水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林业局(采购人)委托,拟对2010年天保工程生态公益林建设和退耕还林工程配套荒山荒地造林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邻政采招[2010]100号
二、招标项目:2010年天保工程生态公益林建设和退耕还林工程配套荒山荒地造林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
(一)天保工程生态公益林建设项目包括:人工造林10000亩,投资200万元,200元/亩,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60万元,地方投资40万元;封山育林12000亩,投资84万元,70元/亩,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67.2万元,地方投资16.8万元。
(二)退耕还林工程配套荒山荒地造林项目包括:人工造林0.3万亩,中央投资60万元,200元/亩;封山育林0.3万亩,中央投资21万元,70元/亩。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的从事营林生产、森林管护的林业事业、企业单位,或具有林业生产经验的业主,或有组织管理能力有林业技术人员的自然人。
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0年11月11日至2010年11月23日(正常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在邻水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原食品公司二楼)现场购买或网上下载。现场报名时业主提供:介绍信(盖鲜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企业或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资格证复印件(盖鲜章)、介绍信(盖鲜章)、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有鲜私章)。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标段(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或从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下载的“介绍函”。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0年12月2日15: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邻水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十、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采购人:
地 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
邮 编:638500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