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0.11.10 |
---|---|
截止日期: | 2010.11.16 |
招标业主: | 宁波市鄞州区鄞江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 | 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鄞州区 |
内 容: | 承包企业质资等级: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园林绿化工程师及以上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
建设(代理)单位:宁波市鄞州区鄞江镇人民政府(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鄞州区鄞江镇东兴村景观建设工程
发布日期:2010年11月11日
工程地址:***
工程造价:约20万元
资金来源:区、街道财政资金
工程规模:/
招标范围:景观绿化工程
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规格一次性验收合格
工期要求:45日历天
项目安全资质等级要求:合格
承包企业质资等级: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
项目负责人***
招标单位经办人:陈静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站电话:***
报名时间:2010年11月16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3:00—15:30时(报名同时发放招标文件500元/份)
报名地点:宁波市鄞州区鄞江镇村镇建设办公室205室(鄞江镇四明东路250号,鄞江镇国土资源所内)
报名提供资料:鄞州区建设工程交易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园林绿化工程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项目负责人***
备注:1、凡是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登出或在鄞江镇公共资源交易站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或个人在公示时间内不能参加投标。(报名单位预知名单可与鄞江镇公共资源交易站联系)。
2、在规定时间内须由鄞州区建设工程交易证上的交易员本人随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来报名。
3、如报名单位因不符合本工程报名公告要求造成报名不成功的,一切后果自负,招标人及鄞江镇公共资源交易站概不负责。
4、投标人在进入投标报名后,于2010年11月17日16点前须将人民币1万元投标保证金付到: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23030122000070486 (宁波银行三江支行) ,逾期未交付投标保证金的作为弃权处理。
5、2010年11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各投标单位随带投标保证金收据领取图纸。图纸押金为500元/套,中标结果公示三个工作日后予以退还(不计息)。领取地点:鄞州区中河街道钱湖北路958号奥丽赛大厦8楼820室
6、在开标当日各投标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并携带投标文件送到鄞江镇党员服务中心(鄞江镇影剧院附近)。当申请人超过9家时,从中抽取9家入围;超过3家(含3家),少于9家(含9家)时,全部入围。
7、凡参加投标的单位或个人,必须随带开具给鄞州区人民检察院的申请函,其格式如下:
申请函
鄞州区人民检察院:
因本公司参加鄞江镇×××工程项目投标,特到贵院查询本公司和法人代表(姓名)、项目经理(姓名)近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请予接洽。
投标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