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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泉路西延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0.11.08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南通市招标 路招标 
招标编号:RDS专20101100401
加入日期:2010.11.08
截止日期:2010.11.12
招标业主:如东县掘港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南通市
内 容:长2600米,宽23米,总投资约2900万元
关键词: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RDS专20101100401 
如东县掘港镇芳泉路西延工程已经如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可进行项目实施。现对上述工程进行BT形式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一、BT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简介:
为了积极探索非经营性项目投资、建设、管理与偿债的市场化运作机制,有效发挥政府财力资金的杠杆效应,本项目的运作模式按“政府招标回购、企业投资建设、资金分期支付”的方式进行。
本项目采取BT(build—transfer,建设—移交)形式招标后,由项目业主方负责组织BT招标,投标方中标后,应在工程所在地注册成立项目管理公司,同时应将正式签署的出资协议、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章程复印件交项目业主方存档一份,项目管理公司成立后履行中标方项目法人职责。
项目管理公司设立后,中标方需委托项目管理公司与项目业主方签订中标工程建设回购协议,进一步明确双方就上述工程的投(融)资、建设、施工、移交和回购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项目业主方负责工程地质勘查、测量、施工图设计以及动拆迁等前期工作,中标方在如东成立的项目管理公司负责进行投(融)资及项目建设管理,具体落实项目投资、建设、施工期管理。
工程项目建成后,经由中标方在如东成立的项目管理公司组织的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项目业主方接收、使用和保养,并由项目业主方根据回购协议向中标方在如东成立的项目管理公司分期支付回购资金,中标方应确保在质保期内的工程质量。
二、本项目概况:
芳泉路工程,长2600米,宽23米,总投资约2900万元。工程主要实施内容包括道路、雨水、路灯绿化等设计图中所示内容,建设期为 12 个月,计划于 2010 年 12 月开工。
三、回购款支付时间:
项目业主方在道路竣工验收达到质量合格标准之日起1个月内向投资方支付第一笔回购款项;第13个月支付第二笔回购款项;第25个月支付第三笔回购款项,共3 次回购完毕。
四、回购款支付方式:
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此笔费用不计息);第十三个月内再支付合同总额的30%+该笔费用一年期利息(按央行同期贷款利息上浮15%计算);第二十五个月内再支付合同总额的40%+合同总额的35%的二年期利息(其中利息计算方法同上,合同额的5%作为质保金不计利息)。
五、项目业主:如东县掘港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投标报名要求:
1、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注册资金必须超过工程建设投资额的20%)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注册资金必须超过工程建设投资额的20%)。报名时需提供2009年财务报表,如投标单位为上市公司,且2009年度审计尚未结束,需提供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2、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资格。
3、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日之前交纳3000万元人民币(借款),凭汇票汇入甲方账户(如东县掘港镇会计中心,建行帐号32001647336051120236)。对未中标单位的借款,项目业主将于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借款在合同签订后,转入甲方账户,借款期为两年,原则上按央行基准利率付息,利息税由业主方承担。(签订施工合同后,另外签订借款协议。)
4、须承诺:(1)中标后应在如东本地注册成立新的项目管理公司,注册资本金应不少于 1000 万元人民币。本县中标单位可不新设立公司。(2)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投资合作协议)或在签订合同时拒不提供招标人要求金额的履约保函,以及不能在注册时到位货币资本金时自愿扣除借款的20%给项目业主方。
七、以下条件属于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8、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9、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
10、项目经理具有安全培训合格证(B证)。
八、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经办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授权委托人,投标经办人员必须出具本单位近期养老保险交费证明材料。投标经办人员原则上应参加本工程所有投标活动,中途不得更换(若确因特殊情况需更换,变更人员应同样出具近期养老保险交费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开标时投标经办人和项目经理必须到场。县外企业未办理年度进县备案手续的,须到如东县建筑工程管理处办理(联系电话***
九、报名时间: 2010年11月12日下午14:30至17:00报名时必须同时提交资格预审文件一式两份。资格预审文件格式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可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资格预审时一次性递交本公告第十条要求的资料,不接受补充资料)。地点:如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如东县掘港镇泰山路东侧,长江路北侧的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十、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1、资格预审文件(详见附件1)一式两份;
2、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2009年财务报表(如投标单位为上市公司,且2009年度审计尚未结束,需提供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4、企业与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
5、投标经办人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近期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和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6、承诺书(详见附件3)。
十一、确定投标人的方式: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全部入围。
十二、评标办法(附件2)
 
 
招标人:如东县掘港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 张松林         电话:***
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邮 编:226400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0年11月8日至2010年11月12日17时。
负责人***
2010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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