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BAH1082039810102-C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石高速公路2010年养护设备采购,业主为河北冀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冀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供货地点:京石高速公路(河北段),业主指定地点。
2.2建设规模:本项目共分四个标段;I标段:清扫车(3台),II标段:吹雪车(2台),III标段:推雪铲(8台),IV标段:融雪剂储存罐(14套)。
2.3计划供货期:清扫车30日历天;吹雪车40日历天;推雪铲30日历天;液体融雪剂储存罐40日历天(包含安装工期);计划2010年12月到货,具体时间业主另行通知。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养护设备供货。
2.5本次招标共分为4个标段。具体划分情况见下表。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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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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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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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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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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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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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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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雪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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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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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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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雪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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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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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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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雪剂储存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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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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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具有相应设备制造、安装、调试、维修保养能力的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且近3年内(2007年1月1日至今)有相应设备销售业绩(代理商参加投标业绩应为代理商业绩、制造商参加投标业绩应为制造商业绩)。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只能有一家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力参加本项目1-4个标段的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可以同时提出投标申请,但各标段最多只能有1家通过资格后审。
3.5代理商投标的,必须取得制造商的针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且满足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1月5日至2010年11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的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安惠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26号凯嘉大厦9层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产品代理授权书原件(代理商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所有原件的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申请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11月30日9:30时,投标人应当于当日8时00分至9:3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河北安惠招标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26号凯嘉大厦10层) 。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冀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河北安惠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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