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HFXZFCG2010_3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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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0.10.23 |
截止日期: | 2010.10.28 |
招标业主: | 鹤峰县五里乡政府 |
招标代理: | 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 |
地 区: | 鹤峰县 |
内 容: | 太阳能路灯30盏 |
关键词: | 路灯 路 |
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鹤峰县五里乡政府的委托,拟对“太阳能路灯”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编号:HFXZFCG2010_377
二、项目内容:太阳能路灯30盏,货物安装地点:鹤峰县五里乡。货物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三、招标范围:招标产品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的供货、安装和服务;
2、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太阳能路灯生产、经营能力的供应商;非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获得产品制造商的授权;
3、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六、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购买谈判文件时间、地点:2010年10月22日至2010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鹤峰县政府写字楼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供应商如要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购正式的纸质招标文件。一切以正式的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0年10月29日9:00至9:30在鹤峰县政府写字楼四楼会议室递交投标文件,逾时恕不受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0年 10月29日上午9:30。
2、开标地点: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
十、其他事项:在开标时间前,投标人须将太阳能路灯样品(除灯杆外)送到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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