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文件编号:闽建发招字[2010]005号。
二、 项目名称: 莆田市湄洲岛路灯工程-湄洲大道(二)(2+076∽4+419)。
三、招标内容:湄洲大道(二)(2+076∽4+419)路灯工程。详细内容见第三章。
四、投标报名方式及标书费:
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0年10月22日至2010 年10月29日(正常上班时间);
2、招标文件购买地点:莆田市机关七号楼一层;
3、无记名方式报名:自行登陆(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注:购买标书的,需支付标书费:售价为200元/份,如需邮购另加5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办理规定详见招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受(或退回)其投标文件。
六、时间安排:
网上质疑截止时间为:2010年 10月24日17时00分。
网上答疑时间为:2010年10月26日17时00分。
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 10月29日上午9 时00分。
开标时间:2010年10月 29日上午 9时00分。
开标地点:莆田市招投标中心(莆田市政府机关大院7号楼4层,投标文件由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接收)。
七、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须在网上质疑截止时间前登陆(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向招标人提出。
八、 本项目的公告、答疑纪要、评标结果等信息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上发布,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没有及时在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九、 递交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现场会的应是投标代表。投标代表可以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投标代表应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代理人参加,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以上材料以做投标代表身份核实。
十、本文件依据《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规定》(莆政综[2008]103号)《关于规范路灯工程招标投标行为的暂行规定》(莆招投标办[2010]4号)等法规规定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