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0.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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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0.10.29 |
招标业主: | 莲都区大港头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 | 丽水市新时代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地 区: | 丽水市 |
内 容: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该工程位于大港头镇大港路东侧,景观明渠南端同玉河路道路涵洞衔接,北端同大港路道路涵洞相连,渠堤兼作大港路路堤挡土墙,总长度为109.90米,采用梯形断面,水渠断面顶净宽5.0米,底净宽约为3.6米,净高约为3.4米。 工程控制价:1030967.00 元。 |
关键词: | 施工招标 路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莲都区大港头镇大港路(玉溪路-玉河路)东侧景观明渠工程已由 丽水市莲都区水利局以 莲水利[2010]45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莲都区大港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丽水市新时代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该工程位于大港头镇大港路东侧,景观明渠南端同玉河路道路涵洞衔接,北端同大港路道路涵洞相连,渠堤兼作大港路路堤挡土墙,总长度为109.90米,采用梯形断面,水渠断面顶净宽5.0米,底净宽约为3.6米,净高约为3.4米。
工程控制价:1030967.00 元。
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
本项目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
3.3项目技术负责人***
3.4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本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体为:①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
3.5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3.6其他要求:有严重市场不良行为的企业或项目负责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书面不记名索取: 2010 年 10 月 22日起在丽水市莲都区招投标中心不计名购买,招标文件工本费为500 元人民币。联系人: 郑华珍 联系电话***
4.2网上下载:2010 年 10 月 22日起在莲都区招投标中心网上发布并供下载。如需图纸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 年 10 月 29 日 上 午 09 时 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丽水市莲都区招投标中心(丽水市花园路1号2幢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莲都区大港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丽水市新时代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莲都区大港头镇 地 址:***
联系人:练吉禾 联 系 人***
电话:13757840565 电话/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