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郴州市嘉禾县大井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已由郴州市水利局郴水发【2010】6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嘉禾县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 ,招标代理公司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石桥镇。
2.2 建设规模:约660万元。
2.4 本工程实施计划:总工期12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10年12月1日,其中主体计划完工日期2010年3月31日。
2.5 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1个标,本工程主要内容如下
大井水库本次除险加固工程主体工程施工包括:主坝加固、副坝加固等除险加固工程。
具体见招标文件,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工大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内具有一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指新建水库或加固水库或水电枢纽主体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单位为本投标单位的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近五年具有一个类似工程(指新建水库或加固水库或水电枢纽主体工程)的施工经验,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专业(指水工、农水、规管三个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五年具有一个类似工程(指新建水库或加固水库或水电枢纽主体工程)的施工经验;拟任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请于2010年10月16日至2010年10月20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天龙大酒店1107室(长沙市韶山北路299号)(联系电话***
①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原件);
②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⑤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⑥技术负责人***
⑦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⑧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⑨联系人***
以上所有资料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提供虚假资料的投标人将被取消本次投标资格及可能导致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记不良行为记录。
4.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0年11月9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递交的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6.1投标人拟派出的任某一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对招标工程现场进行踏勘。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嘉禾县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
地 址: 嘉禾县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邮政编码:410011
联系人***
电话:***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