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20101009J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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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0.10.09 |
截止日期: | 2010.10.13 |
招标业主: | 长宁县农胜初级中学校 |
地 区: | 长宁县 |
内 容: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800平方米 |
关键词: | 学校 中学 学生 宿舍 |
项目编号 20101009J0 所属地区 宜宾
项目名称 长宁县农胜初级中学校新建学生宿舍工程项目施工
发布时间 2010年10月09日 截止时间 2010年10月13日15时
长宁县农胜初级中学校新建学生宿舍工程项目施工
比选公告
一、本项目经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固[2010]64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2010043号。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长宁县农胜初级中学校
项目名称 长宁县农胜初级中学校新建学生宿舍工程
建设地点 长宁县农胜初级中学校校园内
实施时间 90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800平方米(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建设资金 资金来源为申请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
其他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长宁县农胜初级中学校新建学生宿舍工程施工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3)其他要求:
1、2007年以来,比选申请人至少有三个相同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且无因申请人违法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2、若比选申请人选择A方式提交保证金,请在银行回单备注栏上注明“长宁县农胜中学校教学楼维修工程比选保证金”,并将银行转帐单、本公司基本开户许可证于报名截止前传真至比选人。3、拟派执行本工程项目施工的建造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技术负责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0年10月09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0年10月13日15时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长宁县教育局
开户银行:长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 号:88150120032786957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报价方式 报价要求 最高限价 比选保证金 备注
施工1 C.预算控制价下浮一定比例报价 二次报价 77.79 4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0年10月14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长宁县政务中心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长宁县农胜初级中学校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