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SZZDZB-10-P071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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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0.09.30 |
截止日期: | 2010.10.21 |
招标业主: | 深圳市坪山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
招标代理: |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深圳市 |
内 容: |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要求 单位 数量 服务 期限 服务地点 1 坪山河干流保洁服务一标 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1000m2/年 详见用户需求 6个月 用户方指定地点 2 坪山河干流保洁服务二标 |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深圳市坪山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的委托,为坪山河干流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SZZDZB-10-P071F)采购所需的有关服务。本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1、 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全部包或部分包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要求 单位 数量 服务
期限 服务地点
1 坪山河干流保洁服务一标 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1000m2/年 详见用户需求 6个月 用户方指定地点
2 坪山河干流保洁服务二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合格投标人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具备所投服务的相关经营范围;
(2)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法人公章);
(3)在深圳地区须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深企业需提供在深圳工商局注册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投标法人公章);
(4)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
(5)近两年在政府采购活动无违法行为或其他不良记录。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主动填报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3、 洽购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及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加盖投标法人公章)。
4、 招标文件于2010年 9 月 30 日至2010年 10 月 21 日(节假日除外),每个工作日9:3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洽购。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若邮寄,相关费用由购买方负责(邮费人民币100元/套)。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5、 投标文件于2010年 10 月 22 日9:00时至9:30时(北京时间)时间段内递交到开标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在截标当日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6、 兹定于2010年 10 月 22 日9:30时(北京时间)在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经贸中心3803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 洽购招标文件后不参与投标的,请于2010年 10 月 19 日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洽购招标文件:
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保证金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