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HG20100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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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0.09.28 |
截止日期: | 2010.10.11 |
招标业主: | 中共沈阳市皇姑区委办公室 |
招标代理: | 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辽宁省 |
内 容: | 资质要求: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单位。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改造工程 |
项 目 编 号 :HG20100927
项 目 名 称 :沈阳市皇姑区委办公楼暖气改造工程
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受中共沈阳市皇姑区委办公室的委托,对沈阳市皇姑区委办公楼暖气改造工程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择合格的施工单位。
1、 招标范围:沈阳市皇姑区委办公楼暖气改造。
2、 资质要求: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单位。
3、 质量要求: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4、 工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工。(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5、 竞争性谈判文件20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5000元人民币。
6、 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7、 兹定于2010年9月28日起,在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接受报名并发放竞争性谈判文件;投标单位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同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上述原件相对应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
8、 谈判时间: 2010年10月11日9:30时
谈判地点: 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地 址:***
电话/传真:***
联 系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