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晋代招[2010]09151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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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0.09.16 |
截止日期: | 2010.09.17 |
招标业主: | 晋江市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地 区: | 晋江市 |
内 容: | 工程造价:150万元 |
关键词: | 市政 工程招标 路 |
晋代招[2010]0915120号
晋江市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拟对华永路(力马路-鸿福路)市政工程的施工招标代理进行公开招标,具体有关事宜公告于 “晋江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内容如下:
一、工程名称:华永路(力马路-鸿福路)市政工程
二、工程造价:150万元
三、资质要求:招标代理乙级(含暂定级)及以上资质单位。
四、投标要求:
投标时,投标单位须提供以下原件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并随带原件现场核对。
(一)投标单位需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或经晋江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合格的驻晋江分机构负责人***
(二)向晋江市建设, 工程招标投标中心一次性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汇款单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资质证书复印件。
(六)法人单位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七)按附后格式出具本项目不得由社会人员挂靠的承诺函。
(八)按附后表格填列法定代表人本人任项目组组长的本工程代理的项目组组成人员(含组长在内,至少4人以上,其中至少一人与本项目专业相符合的国家注册造价师)。
, (九)代理项目组所有组成人员均须提供公司缴交社保证明复印件。
五、服务费用:施工招标代理按1.3万包干
六、报名地点: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七、报名时间:10年9月17日下午3:30, —4:00
八、确定办法
1、 10年9月17日下午4:00,在晋江市纪委、监察局、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等部门的监督下,组织对报名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上述四投标要求所有内容的单位为合格单位,不符合一项以上(含一项)的单位为不合格单位。
2、 10年9月17日下午4:30在市招标中心从所有资格审查合格单位中,先随机摇取一家作为造价咨询,再从剩余单位摇取一家作为招标代理单位。
九、建设单位:晋江市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