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华建招(2010)第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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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0.09.14 |
截止日期: | 2010.09.21 |
招标业主: | 华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招标代理: | 云南玺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华宁县 |
内 容: |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关键词: | 施工招标 |
华建招(2010)第9号
华宁县廉租住房宁馨园四区工程经华宁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批准,准备工作就位,现就该施工任务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确定施工单位,有关招标报名事项公告如下:
建设单位:华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玺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工程地址:***
招标类别:施工招标
工程性质:新建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报名开始时间: 2010 年 9 月 15 日 8:30时
报名截止时间: 2010 年 9 月 21 日5:30 时
报名地点:云南玺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华宁县宁州镇水阁小区14幢112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资格审查条件和报名要求:
1、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2、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华宁县廉租住房宁馨园四区工程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3、报名时须带以下资料: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同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4、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00元。资格预审申请书于 2010 年 9 月 24日5:30时以前送至云南玺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华宁县宁州镇水阁小区14幢112号)处,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被拒绝。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预计于 2010年9月27日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并于当天起购买招标文件及交纳图纸押金和投标保证金。
工程详细信息:
1、建筑面积4787.91平方米,资金已落实。
2、工程以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确定施工单位。